杭科职院办〔2014〕18号
关于印发《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杭州广播电视大学)代管费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等
五个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二级学院):
我校《代管费收费管理办法(试行)》、《无现金报销管理办法(试行)》、《会议费管理办法(试行)》、《暂借款管理办法(试行)》、《学生奖补助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等五个财务管理制度已经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施行。
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办公室
学生奖补助基金管理办法(试行)
为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的通知》(浙财教字〔2007〕176号)和《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文件精神,按照“奖优助困、用足用好”的原则,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申请对象
符合条件的我校全日制在校高职生(具体条件按学生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二、学生奖补助基金提取比例及使用范围
学生奖补助基金按学校每年事业收入的4%,且每生每年不低于400元的标准提取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学生学费减免、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勤工助学、校内无息借款、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
三、基金的管理、审批和发放
1. 基金归口管理部门为学生处,计划财务处负责款项发放,发放方式原则上采用网银支付,小额支付可以通过校园“一卡通”打卡支付。
2. 学生奖补助基金审批支付流程按学校经费审批管理办法执行。
3. 具体经费使用办法由学生处会同计划财务处另行制定。
四、本办法自2014年6月1日起施行。
五、本办法由计划财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