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第四届工会委员职责

发布时间:2023-05-10

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第四届工会委员

职责

 

一、组织委员职责:

1、负责工会会员的发展、会籍管理和会费收缴工作。

2、负责工会各项组织统计工作。

3、抓好分工会或工会小组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指导分工会或工会小组开展工作。

4、协助做好召开会员大会的组织准备和工会积极分子的培训工作。

5、做好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管理工作。指导二级分工会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及换届选举。

6、完成工会布置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二、文委员职责:

1、组织开展教职工文娱活动,负责全民健身计划的具体落实工作。

2、负责组织学校文娱积极分子和教职工参加本级及上级工会组织的各类文艺比赛和演出。

3、负责组织和管理学校教职工所有文化类社团、协会的活动。

4、协助做好筹备和组织学校教职工的节日联欢活动

5、管好用好购置或借用的文娱器材

6、完成工会布置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三、生活委员

1、了解掌握本单位职工迫切需要解决的困难,做好困难职工补助的调查工作。。

2、做好职工的家访工作,经常听取和了解职工对生活方面的意见和要求,及时通过工会向党组织和行政反映。

3、认真听取膳委会的意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并协助行政不断加强膳食管理工作。

4、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教职工体检、医疗保险等服务。

5、完成工会布置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四、女工委员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女教职工工作的方针、政策,努力提高女教职工的思想道德和文化、业务素质;针对女教职工的特点进行自尊、自爱、自强、自立的思想政治教育;做好女教职工中先进典型的宣传工作。

2、及时了解女教职工在工作、学习、生育中的困难,热心为女教职工服务,积极帮助女教职工排忧解难。

3、加强女教职工的劳动保护工作,协助做好女教职工体检组织工作。

4、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协助校妇联开展各类相关活动。

5、负责做好“三八”妇女节、“六一”儿童节等庆祝、慰问活动。

6、协助做好学校的计划生育工作。

7、完成工会布置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五、福利委员职责:

1、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关心教职工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实事求是地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在维护学校权益和集体利益的同时,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2、关心教职工生活,及时反映教职工在生活福利方面的困难、意见和要求,积极协助尽力解决。对于因条件所限难以解决的问题,做好群众解释工作。

3、负责工会全年福利费用的预算编制和福利项目的招投标工作。负责教职工困难补助救助、传统节日慰问等工作。

4、组织做好对重病、特困等教职工的走访慰问工作。

5、完成工会布置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六、体育委员

1、组织开展教职工体育活动,负责全民健身计划的具体落实工作。

2、负责组织学校体育积极分子和教职工参加本级及上级工会组织的各类体育比赛和。

3、负责组织管理指导学校教职工所有体育类社团、协会的活动。

4、协助做好筹备和组织学校每年的教职工趣味运动会活动

5、管好用好购置或借用的体育器材

6、完成工会布置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七、宣传委员职责:

1、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结合实际,开展好各种宣传教育活动,配合学校党政搞好教职工的思想教育工作。

2、负责对工会会员进行工会基本知识、会员权利和义务的宣传教育。

3、健全工会宣传网络,搞好工会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发布学校工会工作信息,及时向上级工会报送新闻。年终按照校工会宣传报道奖励实施办法发放宣传奖励。

4、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关心教职工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反映教职工的思想动态;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和模范人物,教育教职工为人师表、爱岗敬业,为教育事业做贡献。

5、完成工会布置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八、学习委员职责:

1、组织教职工为办好学校献计献策,总结推广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管理育人的先进经验。

2、组织开展教职工读书活动,学习政治及工会知识,对教职工进行民主、法制教育,帮助和引导教职工树立民主、法制观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道德品质。

3、组织开展工会的报告会、座谈会、经验交流会、学术讨论会等活动,协助学校有关部门开展教职工的教育、培训以及技能比赛等活动,提高教职工的教育教学和管理服务水平。

4、协助做好学校工会各种先进评优的推荐评选工作。

5、完成工会布置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九、青年委员职责:

1、组织校工会教职工活动中心、妈咪小屋、各教职工社团协会、各二级分工会职工小家等场地的设备采购、维护、更新和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学校中秋外地教职工的聚会活动和单身教职工相亲活动。

3、协助文体委员组织和管理学校教职工社团、协会的活动。

4、协助文体委员做好筹备和组织学校教职工的节日联欢活动;

5、完成工会布置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分工会负责人、工会小组长职责:

1、组织教职工参加政治学习和有关政治活动。

2、了解和关心本分工会或小组成员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注重维护女教职工的特殊利益,尽可能帮助教职工解决实际问题。

3、听取本分工会或小组成员对学校和工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学校工会反映,并督促做出答复。

4、支持所在单位(部门)做好群众工作,发挥纽带和群众监督作用。

5、组织开展和参与各种文体活动。

6、做好发展会员、收缴会费工作。

7、做好学校工会布置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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