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设计学院困难生管理办法

时间:2020-12-01浏览:193

艺术设计学院困难生认定和管理办法

全面了解和掌握我院在校经济困难学生的情况,做好我院困难生的认定和相关管理工作,是做好助学金评定的重要依据和做好困难学生工作的基础。为了规范困难生工作,保证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确保资助到位。同时,也是为了确保各班主任和带班辅导员及时准确地了解困难学生的情况,特制订困难生建档及管理办法。

  1. 困难生界定:

此办法中,我院困难生指的是三类学生:一类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第二类是心理问题学生;第三类是学习困难学生,表现为经常旷课迟到或者挂科达到一定数量的学生。

  1. 困难生认定机构:

(一)学院认定工作小组

艺术设计学院主管学生工作党总支书记任组长,专项工作负责人、辅导员、班主任、分团委学生会主要学生干部为成员。认定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或心理困难、学习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组织、审核、呈报工作以及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二)班级评议小组

各班班主任任组长,班长、团支部书记、生活委员、心理委员等学生干部,和一名学生党员代表为成员,小组成员7-9人。评议小组负责本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或者心理困难、学习困难学生的关注工作。

三、认定工作按如下程序进行:

(一)学生根据本人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对照学校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认定的标准,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提交《高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见附件1和《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认定表》(见附件2

(二)班级评议小组讨论后报艺术设计学院认定工作小组。

四、注意事项

班级、学院认定小组不定期地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信件、电话、座谈、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且经调查属实的,取消资助资格,收回资助资金。情节严重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通报学生家长。

1.弄虚作假,提供假证明者。

2.经常出入娱乐场所,有高消费或奢侈消费行为。

3.有违法违纪行为记录,受到学校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五、建立科学动态的管理机制

(一)班主任负责制。每班班主任负责本班困难生,做到期初或者期末各一次面谈或者电话了解情况,并记录在艺术设计学院困难生情况记录表上(见附件3)。如遇特殊情况,则需要班主任及时做相应的处理。

(二)做好心理辅导工作。做好困难生的心理疏导,以个别辅导和团体辅导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排除不良情绪。

(三)做好困难生档案跟踪和个案研究工作。

(四)做好和教师在教育方式上的沟通工作,把握规律,开展转化辅导。

附件:

1.高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2.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认定表

3.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困难生谈话记录













附件1高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学校: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院(系):艺术设计学院班级

学生基本情况

姓 名


性 别


学号


民 族


身份证号 码


本人

手机号


入学前

户 口

城镇 □农村

家庭

地址


家 庭

人口数


家 庭

类 型

孤儿 □单亲 □伤残 □烈士或优抚对象子女 □低保家庭 □建档立卡贫困户

其他

家庭主要成员情况

姓名

年龄

与学生

关系

工作(学习)单位

职业

年收入(元)

健康状况






















家庭有关信息

家庭收入 (元)。家庭遭受突发意外事件:

家庭成员失业情况: 。家庭欠债情况及原因:

本人承诺以上所填内容真实无误,并予以认可,如不真实,本人愿意承担相应后果。


学生本人签名: 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签名:

家长或监护人联系方式:

学生家庭所在村(社区)确认签章


经办人签字: 单位公章


联系电话:

学生家庭所在乡镇(街道)确认签章


经办人签字: 单位公章


联系电话:

学生家庭所在县(区)确认签章


经办人签字: 单位公章


联系电话:

附件2

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认定表

学生本人基本情况

学 院


班 级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身份证号码


出生

年月


联系方法


学 号


政治

面貌


家庭人均

年收入

入学前户口

城镇 □农村

家庭

情况调查表


村级证明


镇级

证明


县级

证明


助学

贷款


低保证/

救助证


孤儿/ 残疾


单 亲


烈士

子女


其他情况说明


申请理由




学生签字:

(注:可另附详细情况说明。)

班级民主评议

推荐档次

A.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定档理由:







评议小组组长签字:

B.家庭经济困难


C.家庭经济不困难


认定决定

院(部)意见

经评议小组推荐、本院(部)认真审核后,

同意评议小组意见。

不同意评议小组意见。调整为


工作组组长签字: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意见

经学生所在院(部)提请,本机构认真核实,

同意工作组和评议小组意见。

  • 不同意工作组和评议小组意见。调整为




负责人签字:

(加盖部门公章)


附件3编号:

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困难生谈话记录


NO

谈话时间:

谈话人员:


姓名:

性别:

家庭地址:

班级:

寝室:

联系电话:

谈话形式:面谈

谈话次数:累积本学年第 次

困难类型: 学习 / 家庭经济 / 心理

个人基本情况




与困难生本人谈话重点内容:









与困难生家长谈话重点内容:








总结主要问题和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