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
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
为规范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教学管理工作,稳定开学后教学秩序,保障课堂教学质量,根据学校《教学常规工作检查制度》和《开学返校工作总体方案》等文件精神,请各部门在3月3日至3月13日期间组织做好期初教学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检查教学实训场所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2.检查课堂教学秩序,任课教师、学生到课情况,以加强教风、学风建设。
3.检查教学(包括实训)设备的运行使用情况,以保障教学正常运行。
4.检查课程标准、学期授课计划(教学进度安排表)、教案等教学材料。
5.检查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补考开展情况。
二、检查形式
以二级学院(部)自查为主,教务处抽查为辅。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部)在分管教学院长(主任)的直接领导下,组织本部门力量开展自查。要及时了解教学情况,维护教学秩序的稳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加强实训安全管理。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总结研究解决。发现严重影响教学秩序的情况,如任课教师未及时到岗、教学设备无法正常使用等,应在当天报教务处。
2.教务处组织人员开展抽查,对各院(部)的自查工作作出评价。
3.要发挥任课教师、辅导员和班主任的教育管理职责。任课教师是课堂教学的组织和实施者,对学生的考勤纪律负有直接的管理责任。
4.检查尽量不影响教学工作。做到客观、公正,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5.各院(部)要建立日常教学检查档案,填写期初课堂教学情况检查表(附件1)和期初教学资料检查表(附件2),如实记录问题并及时处理,做好教学检查工作全过程的留档。
附件:1.附件1:期初课堂教学情况检查表.xls
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