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开学前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
各校区、各部门:
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安全稳定工作会议、市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我校开展开学前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现就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4年2月24至25日。
二、工作重点
各部门对照《杭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重点自查以下十个方面的内容:
1.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隐患。重点针对高层建筑、“两堂一舍”、多功能厅、实验室等,检查是否存在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电动自行车违规充停、疏散通道堵塞占用、外墙门窗违规安装防盗窗、封闭安全出口等突出问题。
2.排查整治交通安全隐患。重点针对乘坐校车安全带提醒和使用,检查师生交通安全教育,校内交通安全管理,校车、师生接送车以及学校自备大中型客车等的维修保养和规范管理情况等。
3.排查整治实验室安全隐患。检查是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验操作规范开展实验,危险化学品的采购、保存、使用、废弃物处置等“全流程”管理是否规范,落实风险管控措施。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要求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
4.排查整治燃气使用安全隐患。严格落实燃气使用有关要求,按照规定安装燃气泄露报警装置,配齐配足消防设施器材。定期开展燃气安全检查,制定燃气应急处置预案、开展应急处置演练和安全教育。食堂对外承包的,在与承包单位签订合同、协议时,要载明燃气使用安全责任。
5.排查整治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涉特种设备使用的相关学校要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配足持证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加大巡检力度,加密维护保养频次,做好极端天气下特种设施设备故障应急措施,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营。
6.排查整治自然灾害隐患。高度关注低温雨雪冰冻天气与其他灾害的耦合关联效应,汲取云南昭通山体滑坡灾害教训,重点检查抗雪防冻应急物资储备情况和应急力量准备情况,学校周边是否存在地质灾害点,严防次生灾害发生。
7.排查整治校园治安安全防范隐患。检查是否落实最新的校园安全防范和校园周边治理各项标准要求;专职保安是否按要求配备到位,技防、物防设施是否配齐配足并得到有效应用;是否落实《教育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严禁管制刀具等危险品进入校园的通知》部署。
8.排查整治学生欺凌等涉校涉生矛盾纠纷风险。结合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的开展推进和《防范学生欺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重点检查学生欺凌和暴力等涉校违法犯罪苗头性线索的排查、报告、处置情况,学校强制报告制度和专职保安等人员的入职查询落实情况。
9.排查整治其他涉校安全生产工作可能存在的隐患。重点检查在建学校和修缮学校施工消防措施是否到位、安全施工操作规程是否落实、电气焊动火作业和有限空间作业是否符合要求,严格施工流程安全监管。
10.排查整治有关校外培训机构和住宿制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
三、相关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第一时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底线思维、极限思维,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确保本部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强化闭环整治。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实施清单式整改、闭环式解决、销号式管理,严格对照问题清单,按照责任、措施、时限要求,完成隐患整改销号。
(三)填写问题清单。各部门填写附件1《开学前校园安全隐患排查问题清单》。
表格于2月25日下班前报保卫处综合科,联系人:陈莉。
保卫处
2024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