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代会基本知识

时间:2019-04-01浏览:669

教代会基本知识
1. 学校建立教代会制度有哪些法律法规依据?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规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挂历社会事务 ” ;第十六条规定:国营企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各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三十条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形式保证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七条第五款规定,教师 “ 对学校的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六条第三款规定:工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  
2. 学校为什么要建立教代会制度?
    答:首先,这是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指导方针的需要。知识分子是工人阶级重要的组成部分。学校则是知识分子最为集中的地方。办好一所学校,应当全心全意依靠广大教职工,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教职工代表大会能够集中全校教职工的智慧和力量,在办学中发挥重要作用;
    其次,是保障教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的需要。我国的宪法规定了人民当家作主以及职工参与民主管理的权利。教育法和教师法对学校建立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教职工达标大会等形式参与学校民主管理作了进一步规定;
    第三,是加强和推进基层单位民主建设的需要。建设富强、民主和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是我们党提出的奋斗目标。实现这一目标,对基础的工作要从基层做起,重视和加强民主建设。江泽们总书记在党的 “ 十六 ” 大报告中指出: “ 扩大基层民主,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性工作 ”  “ 坚持和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的企事业民主管理制度,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 实践证明,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教职工有领导有组织民主参与的渠道,促进了基层民主建设;
    第四,是进一步完善学校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教代会在同级党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
3. 怎样理解教代会使学校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
    答:教代会是学校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主要见于以下几方面原因:
 1 )教代会具有广泛的群众性。教职工代表来自学校各个方面,涵盖了学校各个层次的教职工。
 2 )教代会具有一定的权威性。教代会暂行条例规定,教代会在规定范围里行使其各项职权。教代会审议通过或决定的事项,学校有关方面应当实施、执行。教代会的提案,有关方面应当认真落实、处理。
 3 )教代会具有较完备的工作制度的组织体系。教代会有诸如会议、提案、表决、培训和档案管理等一系列工作制度;有纵横交错的组织体系,如学校、院(系)教代会、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以及工作机构等。
 4 )教代会具有一定的法律地位。我国教育法和教师法都对教代会做了明确规定。原教育部和全国教育工会专门颁布了教代会暂行条例。教代会工作纳入了法制化轨道。
 5 )教代会经受了实践检验。学校教代会制度从试点到普及,经过了二十多年时间,在学校的改革和发展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教代会这一形式已经为广大教职工和各级领导所认可。由此可见,教代会与学校其它民主管理形式相比较,具有更多的优越性,将其作为学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当之无愧。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教代会是学校民主管理的唯一形式。教代会可以和其它民主形式相互补充。
4. 教代会的基本任务是什么?
    答: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基本任务是: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教职工个人三者利益关系;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团结和动员教职工投身教育改革,完成教育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各项任务,群策群力,办好学校。
5. 教代会在学校中的地位如何?
    答:教职工代表大会属于教职工民主管理范畴,它与学校行政管理相辅相成,互相促进。教代会在同级党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教代会作为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成成分。教育法明确规定,各级各类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和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6. 如何体现以教师为主体的教代会制度?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都规定了学校建立和健全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教师在教带回中的主体地位主要体现在三方面:一是教代会代表构成中,教师代表应占全体代表的 60% 以上;二是大会主席团中教师应占多数;三是教代会中心议题,大多是使设计学校教育教学、科研等方面工作。教师在教带回中的主体地位,是与其在学校中的办学和余人主体作用密切相关的。
7. 教代会民主集中制原则体现在哪些方面?
    答: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教代会的民主集中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自下而上自上而下。教代会的议题、决议或决定的形成,各类候选人的产生等,要充分发动教职工群众参与,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决议或决定一经通过,各方面应当执行,任何人或组织不经教代会规定程序,无权擅自修改或否定。
(二)少数服从多数。教代会的表决或选举,应根据需要采用举手方式,或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到会代表、赞成票均须达到法定人数。任何人或组织应当尊重表决或选举结果。
(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教职工代表在教代会上都是平等的 , 享受应有的权利,履行规定的义务。代表可以就学校的工作教代会工作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任何人不应加以限制;代表应该在代表职权范围内活动,各方面起积极带头作用,没有也不应该有特殊代表。
8. 学校教代会有哪些职权 ?
    答:根据教代会条例规定,教代会在本校范围内行使四项职权,简单概括为: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审议决定权和对领导干部的评议监督权。履行职权是教代会工作的重点。检验教代会工作是否有成效,主要看四项职权落实情况。四项职权应当全面落实,缺一不可。但不是说,每次大会四项职权都熟记道。有的职权的旅行可能暂时有困难,学校割发呢米那应当努力创造条件,克服困难,尽快做到全面落实四项职权。
9. 代表的基本条件是什么?代表素质应有哪些基本要求?
    答:凡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本校在边角职工,均可当选教职工代表。这是当选代表的基本条件。但是,作为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教职工代表应当具有相当的素质。选举代表时,对代表的素质要求应大力宣传,具有较高素质的教职工选为代表,保证教代会质量。代表应具备哪些素质呢?大体上有以下几点:
 1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方针政策,贯彻国家的法律、法规;积极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活动;
 2 )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3 )热心为教职工办事,作风正派,公正公道。
 4 )密切联系群众,正确代表群众利益,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5 )遵章守纪,胜任并做好本职工作。
10. 教职工代表的权利与义务是什么?
答:经教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的代表,有以下权利和义务:
权利:
 1 )在教代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 )有权按规定的程序,提出议案和提案;
 3 )有权对大会议程充分发表意见,对教代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4 )有权对学校有关部门的工作提出询问,有权向有关部门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5 )因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受到压制、阻挠打击报复时,有权向有关部门申诉和控告。
义务:
 1 )努力学习、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2 )提高自身素质和民主管理能力;
 3 )积极参加教代会的活动,认真执行和宣传教代会的决议,完成教代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4 )密切联系群众,听取和反映群众的意见,做好群众工作;
 5 )遵守职业道德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做好本职工作。
11. 什么是教代会提案?
    答:教代会提案是教职工代表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格式,提交教代会掏了决堤嫩体的建议。一案一般由代表一人提出,五人以上附议才能成立。提案应包括案名、理由及整改建议或者措施三部分。提案内容要实际,要求要具体。提案的内容要符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并且限于本校的职权范围内和教代会职权范围。提案按照一事一议的格式提出。教代会提案一经立案,就成为具有一定效力的议案,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落实处理、大副反馈。本次大会提案落实处理轻快,在下一次大会上由工会或提案工作委员会(小组)报告。
12. 教代会大会的法定代表人数是怎样规定的?
    答:教代会的法定代表人数有两个含义。一是招开大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教代会代表出席;二是大会进行选举或表决,必须经全体教代会代表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这里所讲的全体教代会代表,是指应出席教代会所有代表的总数,包括出席大会的正式代表和因各种原因不能出席会议的正式代表。
13. 怎样理解工会与教代会的关系?
    答:学校工会与教代会两者之间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他们之间的主要区别在于,工会是工人阶级群众性的组织,从中央、地方到基层,有系统的组织体系。教代会则是学校内部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和基本制度,是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的机构。两者性质不同,不能简单的划等号。但是,两者之间的关系有很密切。工会是教代会的组织者、参加者,又是教代会的工作机构,教代会的工作是工会工作的重要内容。这种关系,使工会和教代会工作上、工作机构上可以有机结合。
14. 工代会可否与教代会一起召开?怎样操作?
    答:工代会可以和教代会一起召开。工代会即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中国工会章程》规定,基层工会的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实行常任制,每年要召开一次代表大会。许多学校把工代会和教代会在一起召开,实践下来是可行的。如果两会合并召开,可按以下方法操作:
 1 )届期统一。把工代会与教代会的届期统一起来,同步换届;
 2 代表合一。教代会换届选代表时,明确规定代表具有双重身份,即既是教代会代表,(是工会会员的)又是工代会代表;
 3 )同时开会。同时开会时指两会在同一段期间里召开。可同时筹备,同一幅会标,同一个预备会,同一个主席团。但不能把两会混在一起开。一般可先开教代会,留一天或半天时间在完成工代会的议题。不是工会会员的代表可列席参加或不参加工代会。工代会的议题,主要是听取、审议学校工会的工作报告和工会财务报告。如果 “ 两会 ” 定在年末、年初召开,每年一次的建设 “ 教职工之家 ” 自查自评报告,可与工会年度工作报告结合起来,提交大会表决通过。遇到工会委员会换届时,工代会选举学校工作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
15. 学校召开教代会的经费由谁负担?
    答: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工作的重要部分,学校应当从各方面创造必要条件,支持教代会工作。参照中央财政部有关文件规定精神,学校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应提倡节约。会议确实需要开支的费用,可以从学校行政管理费中支出。
16. 为什么要建立高等学校院(系)级教代会制度?
    答:首先,随着高等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发展,高等学校下属的院(系)一级组织挂你的权限逐步扩大,一般有了不同程度的人、财、物和办学自主管理权。与此相适应,需要有相应的民主管理制度和基本形式与之匹配。其次,随着教职工民主管理制度工作不断深入,需要建立多极民主管理制度,院(系)级教代会是其中重要环节,起到承上启下作用。再就是,院(系)级教代会制度在实践中已经有了较大的发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总之,院(系)级建立和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或教职工民主管理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教职工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已经成为客观需要,符合学校及广大教职工的迫切要求。建立院(系)级教代会制度,有益于调动广大教职工大家做主的积极性,促进院(系)的改革和发展,为整个学校教职工民主管理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17. 怎样建立高等学校院(系)级教代会制度?
 答:高等学校下属的院(系)可参照刚等学校教代会条例的基本精神,从院(系)的实际情况出发,分别建立下列不同形式的教职工民主管理制度:
1)、高等学校下属的院(系)教职工代表大会。相对独立,而且教职工人数较多的院(系),可基本仿照学校一级教代会的模式,建立院(系)教代会制度;
2)、院(系)教职工民主管理大会。教职工人数在 50 人以下的院(系),可建立由全体教职工参加的院(系)教职工民主管理大会制度;
3)、院(系)教代会代表团会议。建立教代会制度的学校,每个院(系)均有教代会代表团组织。教代会嗲表团除参加校一级教代会活动外,也可以参与本院(系)民主管理。把院(系)代表团会议,作为本院(系)民主管理制度,形式一定的民主管理职权。如果代表团人数较少,可在增选一些代表。增加的人员,只作为院(系)代表团会议成员。院(系)教职工代表大会、教职工民主管理大会和教代会代表团会议,虽然形式不同,但性质相同,都可以作为院(系)级教职工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本制度,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采用何种形式,各校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
18. 开好高等学校院(系)级教代会需要做哪些工作?
 1)、主动争取同级党组织的指导和帮助,并取得统计行政领导的理解和支持
2)、参照学校教代会实施细则,结合本院(系)的实际,制定院(系)教代会实施规程,经院(系)教代会通过,作为操作教代会的准则和依据。
3)、院(系)教代会、教代会代表团会议,都要规定届期,定期换届,并确定 “  ” ”数。教职工民主管理大会没有换届问题,只记载 ” 数。开会要有一定的仪式,体现庄严性和权威性。会议的主要书面资料要留存。
4)、落实有关职权。院(系)教代会开会的次数可以视具体情况而定,每学期不少于一次。参照教代会规定的职权,在本院(系)职权范围内,形势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审议决定权和评议监督权。每次会议应有听取院(系)领导工作报告的议题。
5)、院(系)的工作委员会,承担院(系)教代会工作机构的任务,主动做好召开教代会的组织工作和日常工作。
6)、学校工会及院(系)党组织,应当主动关心、指导院(系)教代会工作,及时帮助解 决遇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