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校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杭教通纪〔2006〕31号
各区、县(市)教育局(社发局)、教育工会、各直属学校(单位):
近年来,全市教育系统坚持把校务公开工作作为依法治校、民主治校的有效途径,纳入学校民主政治建设和规范办学的重要内容,全面深入推进校务公开,并结合自身实际,进行了大量富有创造性的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的深入开展,得到了上级有关部门和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为进一步巩固、完善、规范校务公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内容,规范校务公开工作
1.充分发挥校园网的作用。凡是开通校园网的学校都必须在网页的首页设立校务公开专栏,并设一级目录和二级目录,一级目录为校务公开,二级目录原则上按照组织领导、办学规划、招生工作、管理制度、学校收费、评职评优、财务管理和其它等八个方面设置,具体内容按照杭教监〔2003〕2号文件规定的公开内容归口分类。
2.各校必须在校园内醒目的位置建立永久性校务公开专栏(橱窗),内容依照校园网的要求和标准设置。
3.搞好校务公开工作的台帐建设。要认真收集整理、保存校务公开工作的资料,包括校务公开的有关文件和档案资料,努力做到条目清楚,资料齐全。
二、健全组织,加强校务公开监督保障作用
1.各校要建立健全以校长为组长、党政工负责人及学校有关部门人员参加的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要制订和完善校务公开工作实施计划,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更换、充实校务公开的内容,形成持续有效的工作机制。
2.各校要建立健全以学校工会主席为组长,教代会代表、教职工代表、家长代表为成员的监督小组,及时监督检查校务公开的实施情况,确保校务公开工作得到及时、有效的落实。
三、具体要求
1.各校必须按照上述标准和要求,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在今年6月底前负责对所属学校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市教育局、市教育工会将于今年6月底前对直属学校逐一进行检查,10月组织对各区、县(市)教育局所属学校进行抽查。
2.国有民办学校也要严格按照公办学校的标准和要求认真落实校务公开的各项工作,市教育局、市教育工会将把国有民办学校作为本次抽查的重点。
近年来,全市教育系统坚持把校务公开工作作为依法治校、民主治校的有效途径,纳入学校民主政治建设和规范办学的重要内容,全面深入推进校务公开,并结合自身实际,进行了大量富有创造性的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的深入开展,得到了上级有关部门和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为进一步巩固、完善、规范校务公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内容,规范校务公开工作
1.充分发挥校园网的作用。凡是开通校园网的学校都必须在网页的首页设立校务公开专栏,并设一级目录和二级目录,一级目录为校务公开,二级目录原则上按照组织领导、办学规划、招生工作、管理制度、学校收费、评职评优、财务管理和其它等八个方面设置,具体内容按照杭教监〔2003〕2号文件规定的公开内容归口分类。
2.各校必须在校园内醒目的位置建立永久性校务公开专栏(橱窗),内容依照校园网的要求和标准设置。
3.搞好校务公开工作的台帐建设。要认真收集整理、保存校务公开工作的资料,包括校务公开的有关文件和档案资料,努力做到条目清楚,资料齐全。
二、健全组织,加强校务公开监督保障作用
1.各校要建立健全以校长为组长、党政工负责人及学校有关部门人员参加的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要制订和完善校务公开工作实施计划,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更换、充实校务公开的内容,形成持续有效的工作机制。
2.各校要建立健全以学校工会主席为组长,教代会代表、教职工代表、家长代表为成员的监督小组,及时监督检查校务公开的实施情况,确保校务公开工作得到及时、有效的落实。
三、具体要求
1.各校必须按照上述标准和要求,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在今年6月底前负责对所属学校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市教育局、市教育工会将于今年6月底前对直属学校逐一进行检查,10月组织对各区、县(市)教育局所属学校进行抽查。
2.国有民办学校也要严格按照公办学校的标准和要求认真落实校务公开的各项工作,市教育局、市教育工会将把国有民办学校作为本次抽查的重点。
杭州市教育局
杭州市教育工会
二○○六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