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现将近期查处的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市生态环境局下城分局四级调研员孙泉法违规收受礼卡问题
2016年初至2019年春节前,孙泉法多次收受浙江某环境保护工程有限公司、杭州某印刷有限公司、杭州某餐饮管理公司等十余家企业负责人或工作人员所送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消费卡,共计价值人民币19000元。2020年7月,孙泉法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2、江干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闸弄口中队四级主任科员姜龙海违规收受礼卡问题
2017年至2019年春节前,姜龙海在担任江干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东站中队副主任科员和闸弄口中队四级主任科员期间,收受辖区内管理服务对象黄某、姜某某等人所送的超市卡,共计价值人民币5000元。2020年6月,姜龙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3、萧山区卫生健康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李侃违规收受礼卡礼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问题
2015年年底至2020年1月,李侃在担任萧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卫生健康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期间,多次收受局机关及下属单位6名工作人员所送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消费卡、礼品,共计价值人民币42517元。2016年7月至2019年9月,李侃先后违规接受多名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此外,李侃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1月,李侃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涉及违规送礼、组织宴请的相关人员分别受到相应处理。
4、余杭区鸬鸟镇城建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周忠私车公养问题
2019年7月至8月,周忠利用职务便利,用公务加油卡给自己的私家车加油5次,消费金额共计人民币1517元。2019年12月,周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退缴。
5、富阳区场口镇平安建设办公室工作人员张海波、富春湾新城管委会干部何园明违规接受宴请和有偿陪侍问题
2019年9月4日晚,张海波(中共预备党员)和何园明接受杭州某环境工程公司业务员陈某某安排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在张海波提议下,晚饭后一行人前往富阳某经营性娱乐场所唱歌,期间张海波、何园明接受异性有偿陪侍,费用由陈某某支付。2019年12月,何园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20年5月,张海波受到延长预备期一年处理。
6、杭州临安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赵哲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2018年2月至2019年春节前,赵哲在担任杭州临安城市园林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期间,先后3次违规收受杭州某交通设施公司负责人孙某某、骆某所送的现金、黄金叶香烟等礼品,共计价值人民币14140元。2020年6月,赵哲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上述6起典型案例,有的与管理服务对象“亲而不清”,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礼卡,违规接受宴请或娱乐活动安排,有的贪图公家便宜,甚至私车公养。这些违纪行为均发生在或持续到党的十九大之后,说明在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对党纪党规、法律法规置若罔闻,心存侥幸,“高压线”下顶风作案,受到严肃处理,教训极为深刻。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时刻反躬自省,坚守行为底线。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工作必须寸步不让、久久为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