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2018年2月至2019年5月,时任温州市瓯海区科学技术协会秘书长的董长胜,身为中共党员,违反廉洁纪律,违规经商办企业及违规收受他人财物。2021年7月20日,董长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8年2月,董长胜与朋友楼某某共同注册成立温州甲乙创客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主营教育科技业务。董长胜投资40万元占股51%,公司租赁浙江鲁班工坊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营业场所。但装修后,甲乙教育公司却因没有合适的管理人员未实际运行。
原以为是稳稳赚钱的生意,最后却变成了有投资、无收益的“赔本买卖”。2019年5月,不愿彻底放弃的董长胜等人决定注销甲乙教育公司后再入股鲁班教育公司。经结算重组,董长胜以其亲属潘某某的名义在鲁班教育公司占股21.5%。
没想到,扩股后的鲁班教育公司也因经营不善亏本营业至2019年底,后受疫情影响而停止经营,董长胜最终还是“竹篮打水一场空”。由于该公司连续2年未申报年检,现工商登记显示为经营异常。
2021年5月,瓯海区纪委决定对温州市纪委移交的董长胜违纪问题线索进行立案审查。经查,董长胜两次投资办企业,虽未获得经济利益,但其违规经商办企业的行为已违反廉洁纪律。2021年7月20日,董长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违纪者反省
因为心存麻痹思想,抵挡不住赚钱的诱惑,才会犯下这样的错误,深感内疚和自责。感谢组织的挽救,今后必将认真落实廉洁自律相关规定,严格要求自己,提高思想觉悟,严守纪律底线。
执纪者说
“当官不发财,发财不当官”。现实中,总有党员干部爱扮演官非官、商非商的角色,一边上班拿工资,一边违规经商办企业或在企业投资入股,对个人来讲两头得利,但却严重扰乱了经济秩序,造成社会不公。具有公职身份的党员干部,一定要认清自己的职责使命,切不能为了一己私利,去做“既当官,又经商”的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