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食品安全管理,提高风险防控能力,预防食品安全事故,保障学校师生的饮食安全,根据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浙食药监规【2016】18号文件的要求,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自10月14日起在我校各校区开展为期10天的食品安全自查自评工作,请各校区相关部门贯彻落实。
附:食品安全自查表
公共事务管理处
2016-10-13
附件:
为规范食品安全管理,提高风险防控能力,预防食品安全事故,保障学校师生的饮食安全,根据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浙食药监规【2016】18号文件的要求,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自10月14日起在我校各校区开展为期10天的食品安全自查自评工作,请各校区相关部门贯彻落实。
附:食品安全自查表
公共事务管理处
2016-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