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
课程整体设计(实施)方案
第一部分:课程总目标设计
一、课程定位与作用
本课程归属于思想政治教育学科,作为高校德育的主渠道和主阵地,是我院高职学生必修的公共课、基础课。本课程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法制观教育为主要内容,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贯穿于教学的全过程,通过理论学习和实践体验,帮助大学生形成崇高的理想信念,弘扬伟大的爱国主义精神,确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加强思想品德修养,增强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全面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
通过实践教学,提高学生观察社会现象、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社会综合调查能力和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培养一定的职业能力,如合作能力、解决矛盾能力、自学能力和创新能力;培养学生的艰苦奋斗、科学严谨和吃苦耐劳的精神风貌,增强学生的共产主义信念,坚定学生的社会主义信心。
二、教学设计理念和思路
本课程从“能力本位和以生为本”的理念出发。根据本课程的特殊性和重要性,将“知识、能力、素质三位一体”一般教育理念和“意识、信念、责任三位一体”德育教育理念结合起来组织安排教学,并根据课程内容和学生的特征对教学方法和教学评价机制进行精心设计。
三、教学目的和教学要求
1、通过理想信念、爱国主义、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等教育,使学生正确把握什么是共产主义理想信念,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新的实践。全面提高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素养。
2、通过讲授法律的基本常识及基本原理、基本观点,使学生懂得什么是依法治国及如何做一个懂法守法护法的公民,提高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的能力。
四、课程分目标
1、素质目标:通过对思想道德及法律知识的学习,提高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素质及法律素质。能正确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评价社会现象,认识社会,提升学生的社会责任感。
2、能力目标:理论联系实际,训练学生对社会问题的实际观察和分析理解能力,提高知识的应用能力,形成一定的政治鉴别能力、法律判断能力;通过实践活动,培养学生收集处理信息能力、自学能力、语言文字能力、合作协调能力和创新能力。
3、知识目标:通过理论学习和实践体验,帮助大学生形成崇高的理想信念,弘扬伟大的爱国主义精神,确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加强思想品德修养,增强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全面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
第二部分 课程教学内容设计
本课程内容体系是以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年修订版,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为蓝本。
一、教学内容设计的指导思想
1、准确把握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的主要内容,切实保证理论分析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基础》课向学生介绍的是理想信念,爱国主义,人生观,社会主义道德及法律知识,不仅富有理论性,而且政治性很强。讲授《基础》课不同于讲授其他课程,不能阐述教师的一家之言。其内容不仅应当全面准确,而且必须保证它在理论和材料上的正确性,不仅要求做到“言之有物、言之有理”,而且还要求做到“言之有据”。涉及中央重大决策、重要政策的,注意与中央口径保持一致。也就是要用严肃认真的态度来讲授这门课程。
2、教学内容设计注意要把理论和历史、理论和现实结合起来。
从历史的角度讲,要史论结合,史为论用,以论为主。高职高专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没有开设“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在教学过程中可以适当讲述从近代到现代中国社会变化发展的历史,使课程具有历史感。
从现实的角度讲,教学内容要紧密联系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时代实际,敢于正视、研究和回答学生思想中的疑点、热点、难点问题,找到理论和现实的最佳结合点,有的放矢地开展教学。使教学过程成为历史感、现实感和逻辑感的有机统一体,增强了理论的亲和力。
3、突出《基础》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更好地承担起对大学生进行系统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任务。《基础》课不是简单地传授知识,而是立足于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即不仅要使学生了解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成果是什么,更重要的是帮助他们懂得为什么只有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才能为解决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指明方向。
4、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教学内容设计的主题、主线和重点
《基础》的总体设计是以马克思主义的理想信念,爱国主义及社会主义道德和法律基本知识为主题,以社会主义道德为主线,以学法守法为重点
三、教学内容设计的逻辑结构
围绕上面提出的主题、主线和重点,全书分为三大板块:
第一板块,总论。这板块设两章(绪论和结束语),重点是掌握大学生应怎样做人,做什么样的人,怎样生活才有意义,怎样的人生追求才有价值.
第二板块,思想道德修养部分(1—6章)
该板块重点是教育大学生怎样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怎样培养科学的理想信念;怎样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
第三板块法律基础部分(7—8章)
是重点分析的部分。这个板块分别介绍法律的基本知识,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第三部分本课程教学方法与手段设计
一、教学方法设计的指导思想
1、在教学方法改革实践中,努力实现四个转变:
由教师为中心向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转变;
由教师单向注入式教学向师生互动式教学转变;
由单一手段授课向以现代教学手段为主的综合教学手段授课的教学方法转变;
由过分重视课堂教学向以课堂教学为依托综合发挥各种开放式教学的方式转变。
2、在课程教学设计中,教师要以“能力本位和以生为本”理念进行设计,改变课程教学中过分强调接受式学习、死记硬背的状态,倡导学生主动参与、乐于思考、勤于实践,养成交流与协作学习习惯、提高分析和解决现实问题能力、增强关注社会现实问题和承担社会责任的意识。
3、在课堂教学中,采用从学生关注的现实社会现象中提出问题、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分析问题、相互讨论中明晰问题、在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中解决问题的方式进行教学,调动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培养学生探究性、参与式学习的能力。
二、具体教学法
针对本课程的社会现实性、教学实效性、思想理论教育功能性等特点,课程设计了课堂讲授法、讨论教学法、演讲式教学法、辩论式教学法、案例式教学、读书指导法、专题研讨教学、实地考察教学、社会实践教学法等多种教学方法。通过多种教学方法,在教学过程中的结合运用,使理论具体化、观点问题化、过程互动化,使课程内容的系统性和开放性、理论性和实践性、知识性和思想性紧密结合起来,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培养学生思考习惯,养成学生参与意识,启发学生社会责任。
所设计的各教学方法具体做法为:
1、课堂讲授法。在课堂教学的环节中,要处理好理论体系与教学体系之间的关系,强调对学生的教育,要晓之以理,授之以知,明之以实,导之以行。力求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