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早锻炼、课外活动、晚自习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09-03-04

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早锻炼、课外活动、晚自习管理规定
 
为深入贯彻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和共青团中央文件精神,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同时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能力,促进学生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增强学生的自律能力,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培养实践与技能相结合的专业人才,根据学院要求实行早锻炼、课外活动、晚自修制度。具体的细则如下:
一、对象:大一、大二、大三学生
 
二、时间:早锻炼时间安排在每周一至周五早晨6:30-7:30进行(按一节课计),课外活动时间安排在每周一至周五下午16:00—17:00进行(按一节课计),晚自修时间安排在每周一至周四晚6:30——8:30进行(按两节课计)。
                                                                
三、具体安排:
大一学生晚自习要求在系部指定教室进行,大一、大二、大三举行早锻炼(下雨天进行早自习)、课外活动、晚自修,均由各系部自行组织调节并严格考勤,公共教学部配合。
 
四、考核制度
早锻炼、课外活动、晚自修作为学校统一规定的教学活动内容,要严格纪律、严格考勤,并实行各方面的考核。迟到、早退累计两次作一次旷课处理。学生因特殊的原因不能按时参加的,须办好请假手续,并将请假条在考勤人员检查时上交系部,不及时上交请假条或补假条者一律按旷课处理。
 
五、每周一下午5:00之前,各班副班长将本班上周早锻炼、课外活动、晚自修出勤情况上交各系辅导员或学生工作办公室。
 
六、各系部辅导员必须认真做好监督与管理工作,及时了解学生晨读、晚自习情况。
 
七、早锻炼、课外活动、晚自修情况将作为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学生评优评奖、先进班级的考核评定项目之一。
 
八、各系部每月通报早锻炼、课外活动、晚自修情况。
 
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行,由学工部、学生处、公共教学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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