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为了创造一个舒适、优美、整洁的生活学习环境,加强学生宿舍的治安保卫工作,维护宿舍正常的生活学习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一、宿舍治安管理
1.严格落实学校安全规定,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服从管理按指定房间和床位住宿,不得擅自更换。因特殊情况提出申请报总公司批准方可。
2.合理安排时间,遵守作息制度。熄灯后保持安静,不大声喧哗。外出随时关好门窗,上好锁,不得将钥匙借给非本室人员。
3.男女同学之间不串门,不在宿舍内吸烟、酗酒、搓麻将。
4.水、电均按月统计,超出指标按价付费,严禁使用明火、电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
5.学生宿舍未经许可,来访者不得进入寝室,寝室不得留宿外来人员,如遇特殊情况,书面申请由物管中心同意后方可留宿。
6.爱护公物(门窗、水电、卫生、消防等公共设施)损坏公物按价赔偿,故意损坏公物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7.学生宿舍楼内不得停放自行车及堆放其它物品,保持走廊、楼道畅通。
二、宿舍卫生管理
1.宿舍内垃圾袋装化,实行自备废旧塑料袋接装,自行将垃圾袋带到楼下垃圾桶内,自觉做到走道上不丢弃垃圾。
2.卫生由寝室长负责安排人员轮流值日,室内物品放置按规定设计,每日一小扫,每周一大扫,寝室地面保持清洁。
3.起床后,蚊帐翻至上面,拉平被子叠成方块形,统一放在靠里的一边,枕头放被子上,床单拉平无皱折,床上放置有序,不得使用围帘。
4.寝室内务整洁、室内明亮无异味、物品摆放整齐、家具、用具上无积灰,墙上无蜘蛛网,窗、门、玻璃明亮清洁。
5.做到不带饭入寝室,不向窗外、楼下倒水及丢弃杂物,果壳纸屑。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6.不准在室内乱拉、乱钉。不准在宿舍内打球、踢球。
三、文明寝室评比
结合本规定在全院学生宿舍内开展文明寝室的检查评比活动,每周检查两次,每月评比1、2、3等“星级寝室”若干,每学期综合评出寝室楼“星级示范寝室”一个。
本规定由后勤发展总公司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