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与创新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0-06-01浏览:43

学院各部门、严州校区: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激发广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者的科研积极性,提高我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队伍的科研水平与创新能力,推动我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服务、管理、研究水平的提升,经学院研究,决定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与创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形式:
1、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科研课题;
2、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奖;
3、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论文。
二、工作进程
1、5月底前,将课题、创新奖申报书及论文提交学生处,电子稿发至学生处邮箱;
2、6月底前,学院对学生思政科研课题和论文进行评审;
3、7-8月,召开学生思政工作会议,进行学生思政工作创新奖现场演示、评比,公布确定的科研项目及创新奖、论文获奖名单,并将创新奖成果与论文汇编成册;
三、具体要求:
1、科研课题、创新奖、论文可以是个体申报也可以以团队(处室、院、系部、校区)为单位申报;
2、各系、严州校区至少申报思政科研课题一项、创新奖一项,至少提交论文三篇;
3、学院全体教职员工、各处(室)、院、系部、校区欢迎积极参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与创新活动,踊跃申报、投稿。
4、已获奖的创新项目、已立项的科研项目、已发表的文章不能重复申报。
四、课题选择
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应突出校本研究,推进叙事研究,把握时政研究,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包括:高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就业指导、资助体系建设、党团建设、校园文化建设、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及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等。
五、经费管理及奖励办法
(一)科研经费:
1、被确定为市教育局思政课题的,教育局将经费下拨给学院后,按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2、被确定为院级科研课题的按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3、未被确定为院级科研课题的思政科研课题,原则上实行立项不拨经费。
(二)创新奖和论文评比奖励办法:
1、学院根据项目形成的学术成果、可行性、获得的社会评价、影响为基准,进行评奖表彰,并推选优秀创新项目和论文参加市级以上评比。
2、校内思政创新奖和优秀论文奖励标准如下:
奖   项
奖励经费(单位:元)
创新奖
三等奖
800
二等奖
1200
一等奖
1500
论文
优秀奖
100
三等奖
200
二等奖
300
一等奖
500
3、奖励经费均以项目为单位计算,两人以上(含两人)合作撰写的专著、论文或完成的项目等,由第一作者或项目负责人按各人承担的工作量,负责分配奖励金额。
 
附件:一、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科研参考课题
      二、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创新奖申报表
            学生工作创新奖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