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行知”奖学金的通知

时间:2011-05-17浏览:51

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行知”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的安排,我校首次“行知”奖学金申报工作已经开始。为做好个人申报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我校全日制学生。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二)具体条件
1.一等奖
1.学习成绩特别优秀,获学校“三好学生”荣誉称号或一等奖学金;
2.在科技创新创业、技能竞赛、文体活动、社团活动等各类省级以上的比赛中获得荣誉。
2.二等奖
1.学习成绩优秀,获学校二等以上奖学金;
2.在科技创新创业、技能竞赛、文体活动、社团活动等各类市级以上的比赛中获得荣誉。
3.三等奖
1.学习成绩良好,获学校三等以上奖学金;
2.在科技创新创业、技能竞赛、文体活动、社团活动等各类校级以上的比赛中获得荣誉。
4.特别奖
在科技创新创业、技能竞赛、文体活动、社团活动等方面为学校争得特殊荣誉,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或在道德风尚方面表现特别突出,赢得社会赞誉,产生较好的社会影响。
三、有下列情况的学生限制评选或不得评选
1.学生在留级期间;
2.未按时缴纳学费的(已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学费减免者除外);
3.受记过及以上处分未满一年的。
4.去年已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不重复享受该项奖学金;
四、申报办法
1.申报前请仔细阅读本通知,并严格按照要求操作;
2.符合相关条件并有意向申报的同学到学生处网页下载《行知奖学金申报表》(http://www.hzaspt.edu.cn/news1/News_View.asp?NewsID=6256),认真如实填写每一项后打印(一式三份),并将相应的荣誉材料复印件按填写顺序与评审登记表一起上交所在学院学工办。
五、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下周二(5月24日)。
 
 
 
学生处
2011-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