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评审

时间:2012-07-04浏览:195

 

职称评审
1、每年5月份(具体日期以学校内网通知为准),学院召开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布置会。
2、申报人准备申报职称晋升材料,提交评审材料到所在学院(部)或部门,所在学院(部)或部门对有关事项进行鉴定、填写推荐意见。
3、在规定时间内,各部门集中上交申报职称晋升材料到人力资源部。
4、人力资源部就有关材料初审后,分送教务处、科技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审查。
5、人力资源部复审。
6、职称评审前公示,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
7、每年9月中旬组织召开学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会。
8、评审结果公示,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

9、公示结果无异议后,将晋升高级职称的评审材料送省教育厅高评委评审,晋升中级职称的,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