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为认真落实教学任务,规范教学管理,稳定教学秩序,根据《教学常规工作检查制度》要求,请各部门在2月29日至3月11日期间组织做好期初教学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除《教学常规工作检查制度》规定各项内容外,本学期初重点:
1.检查课堂教学秩序,以加强教风、学风建设;
2.检查教学(包括实训)设备的运行使用情况,以保障教学正常运行;
3.检查课程标准、学期授课计划(教学进度安排表)、教案等教学材料;
4.开展第二届教学名师优秀示范课堂,各院部组织任课教师参加观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检查形式
以二级学院(部)自查为主,教务处和督导室抽查为辅。
三、工作要求
1.各院(部)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组织力量开展自查。对课堂教学秩序,应安排集中检查和抽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属于差错、事故的,应在当天报告教务处,并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2.教务处和督导室组织人员开展抽查,并对教学工作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对各院(部)的自查工作作出评价。
3.课堂教学秩序要发挥任课教师、辅导员和班主任的教育管理职责。任课教师是课堂教学的组织和实施者,对学生的考勤纪律负有直接的管理责任。
4.检查尽量不影响教学工作,并做到客观、公正,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5.各院(部)完成自查后,做好期初教学检查小结并填写有关表格(附件1、2),于3月18日前将电子稿和书面稿(盖章)报送教务处质量科。
联系人:张攀,28287087,jxxx@mail.hzou.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1.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期初课堂教学情况检查表
2.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资料检查表
(附件见数字平台)
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教务处
2016年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