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19

各二级学院(部):
加强学校内涵建设,做好迎接省教育厅高校教学巡回诊断检查的准备,根据学院《教学常规工作检查制度》,决定于4月25日至5月8日(第9-10周)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教学运行管理
教学计划落实情况:包括本学期开课情况(含公共选修课)、人才培养方案异动情况、教学计划和任务执行情况、教学条件保障情况等。
(二) 常规教学情况
1. 教师课堂教学(含实训课):包括教师遵守教学工作规范、课堂教学状况(教学准备、教学秩序管理、授课计划执行)、教材使用、学生实训指导情况等。
2. 学生课堂学习情况:包括到课率、遵守课堂纪律、早晚自习情况、完成学习任务等情况。
3. 检查并统计分析本学期1—10周调停课情况。  
(三) 毕业设计专项检查
各学院对本学期毕业设计相关材料做好专项自查,并于5月6日前,将本学期学院毕业设计工作方案纸质稿交至教务处。
二、检查形式
(一)组织听课活动
各二级学院(部)组织各教学团队(教研室)开展听、查课。每位教师听课不少于2次。教务处依据期中教学检查的相关制度,组织全校性的课堂教学情况抽查。
(二)课堂教学检查
通过组织课堂教学巡查、教学视频抽查等形式,重点检查课堂教学规范、课堂教学秩序、学生课堂学习情况等。
(三)召开座谈会
各学院(部)组织召开本部门教师及管理人员座谈会,组织召开本学院的学生座谈会。学生座谈会要兼顾学生的年级和专业。教务处在期中教学检查期间组织校级学生座谈会,了解教学相关情况。
三、工作要求
1.各院(部)应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检查计划(包含检查小组人员名单),并于4月25日前报教务处质量科备案。
2.各院(部)要高度重视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检查尽量不影响正常的教学工作,并做到客观、公正,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3.各院(部)完成检查后,要求进行书面总结,内容包括期中教学检查的组织、教学基本情况和各项数据统计,教学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改进措施等。各院(部)于5月13日前将期中教学检查总结及相关材料的书面稿(盖章)和电子稿报送教务处质量科。
联系人:张攀,电话:28287087,邮箱:jxxx@mail.hzou.edu.cn
附件:1.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课堂教学情况检查表
2.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听课情况统计表
3.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教师/学生座谈会记录表
附件见数字平台
教务处
                                         2016年4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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