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党组织指派专人谈话须知

时间:2011-06-15浏览:668

 

一、谈话提纲

1 围绕入党动机展开(可联系人生观、价值观)

2 围绕党的基本性质、任务、宗旨、组织原则、党员义务和权利展开。看学生对党的基本知识的了解

党的性质概括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几句话,从党的阶级性和先进性、党的根本宗旨、党在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的地位和作用等三个方面,阐述了党的性质。

中国共产党的最高纲领,也就是指党的最终奋斗目标,即实现共产主义的社会制度。

党的指导思想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

 

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集中体现了工人阶级的阶级性和先进性,它是完成自己历史使命的根本组织保证。

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六)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七)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第四条 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3 围绕国内外发生的重大事件,联系自己思想实际展开。

4 围绕自我剖析优缺点展开

 

二、书写范本

例文:

   “受学院党总支的指派,我于xxxxxx日在xx办公室与xxx同志进行了组织谈话,现将谈话情况汇报如下:”

   谈话内容的记录与总结,可写几段。

   “经过谈话,我认为xxx同志思想成熟,立场坚定,对党有执著的追求,已经基本符合一名预备党员的要求,我同意吸收其加入中国共产党”

   “请校党委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