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驻创业园审批流程

发布时间:2015-01-05

 

1.提出申请。企业在与各二级学院(部门)商定合作内容后,向产学研合作处提交《入驻创业园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含企业情况介绍、企业各类证照、企业经营思路、租赁需求等)。

 

2.审核。产学研合作处根据二级学院(部门)拟定的《校企合作协议》和企业提交的《入驻创业园申请书》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视情况到企业进行实地考察。

 

3.批准。产学研合作处审查后,拟定《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创业园租赁协议》,在完成《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校企(校)合作协议>会签单》审批程序后,签署《校企合作协议》和《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创业园租赁协议》。

 

4.入驻。企业按照《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创业园租赁协议》缴纳相关费用,并签署《学校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安全责任书》后即可入驻。企业工作人员名单及车辆情况须报保卫处备案。需进行二次装修的入驻企业应向产学研合作处提交装修申请和装修方案。装修方案须经公共事务管理处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并须报保卫处和物业管理公司备案。

 

联系部门:产学研合作科

 

联系电话:28287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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