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单位):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高职高专院校教学工作及业绩考核的通知》(附件1),为做好学校的教学业绩考核工作,经研究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段
省教育厅按学年为周期进行考核,本次考核起止时间为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
二、有关要求
(一)工作要求:
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时间紧、任务重,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工作,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此项工作第一责任人。相关部门要认真学习浙江省教育厅考核指标体系,结合实际,根据填报任务分工及进程表(附件2)的要求,及时组织考核数据表及定性材料申报表填报,并按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二)时间安排:
12月31日(星期二)下班前,各负责部门将相关数据及支撑材料纸质稿报送发展规划处,并将电子稿发邮箱6051128@qq.com。
工作联系人:沈国荣,联系电话:28287087。
发展规划处(高职研究所)
2019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