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学厅【2015】3号文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我校针对退伍士兵在参加毕业顶岗实习环节给予优惠政策,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优惠政策内容
根据“文件”精神,在不影响人才培养质量的前提下,由退伍士兵本人提出申请,由二级学院审批通过,方可免参加毕业顶岗实习。
二、申请程序
1.由退伍士兵本人提出免参加毕业顶岗实习申请书(见附件),提交至所在二级学院。
2.由二级学院领导审批,签字盖章,留存。
3.申请书复印件上交教务处备案。
附件:免参加毕业顶岗实习申请书
教务处、保卫处
2017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