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杭州广播电视大学
信息公开指南(试行)
为保障学校师生员工和其他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社会公众)依法获取我校信息的权利,提高学校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治校,推进民主办学,规范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学校信息对教职员工、在校学生和社会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和《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杭州广播电视大学)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校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编制了《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杭州广播电视大学)信息公开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建议需要获得本校信息公开服务的学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阅读本《指南》。《指南》将根据具体情况及时更新。
一、主动公开信息
本校主动公开信息的内容、公开的程序和方式参见《实施细则(试行)》;本年度主动公开信息的公开范围、责任部门和具体条目参见《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杭州广播电视大学)信息公开目录(2012年度)》。
上述《实施细则(试行)》和目录,可登录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杭州广播电视大学)网点击导航栏“信息公开”进入栏目网页后获取。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
学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需要学校主动公开以外的学校信息,可以向学校申请获取。
(一)受理机构
学校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
地 址:杭州市富阳高科路198号综合楼3304办公室(党、校办外联及事务综合科)
联系电话:0571-28287018
电子邮件:bgs@ mail.hzaspt.edu.cn
邮政编码:310402。
(二)受理程序
1. 提出申请
申请人应填写《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杭州广播电视大学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信息公开工作公室领取,也可以在学校信息公开网上下载。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学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向学校申请提供与其自身相关的学校信息的(如税费缴纳、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必须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证明文件,学校有权将相关证明文件复印留存。
2. 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申请获取学校信息,并填写《申请表》。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学校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 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本校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学校信息公开电子邮箱(bgs@ mail.hzaspt.edu.cn)。
学校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 申请处理
(1)学校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申请人的信息公开申请由学校信息公开办公室根据《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在规定时限内以书面或邮件形式作出相应答复。
(3)学校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学校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学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认为学校未依法履行学校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小组反映。监督电话:0571-28287064。
学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