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事务管理处组织召开校食品安全检查工作会议

公共事务管理处组织召开校食品安全检查工作会议
 

    5月31日上午,公共事务管理处在综合楼1317会议室召开学校食品安全检查工作会议。会议由直属第三党总支书记、公共事务管理处副处长高勇主持,校食品安全检查小组全体成员参加。

 

    会上,高勇书记传达了浙江省高等学校后勤管理研究会伙食专业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浙教伙专﹝2011﹞6号)的文件精神,着重宣讲了省教育厅鲍学军副厅长在全省学校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网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要求检查小组成员在食品安全检查工作中要贯彻落实好鲍厅长讲话中强调的“十个必须”。

    俞晓雷副处长在讲话中谈到,在当前社会食品源头混乱与杭州市正在争创文明城市的大背景下,我们一定要重视学校的食品安全工作,尤其是校园内小店、出租商铺的各项食品安全一定要达标。

    会上,公管处校园管理中心主任王宇虹就检查工作的具体安排作了动员布置。

    会后,检查小组成员即到高桥校区食堂检查食品卫生,并仔细查阅了食品安全的各类台账记录。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下发的《关于立即对学校食品安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的通知》(浙教体﹝2011﹞60号)的文件精神,我校公共事务管理处成立了食品安全检查小组,高勇任组长,俞晓雷任副组长,成员包括洪新军、王宇虹、裘钧、郑肖亮、屠金法、宗建松、陈小群、章建娟。检查小组将于近期分别对高桥校区、翠苑校区、严州校区的食堂及出租商铺进行全面的食品安全检查。

 

 

供稿:宣传部发布时间:2011-06-08浏览次数: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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